李宗白
中共湘鄂赣省委书记,红十二军政委。
湖南省平江县人,1902年生于平江县虹桥一个农民家庭。高小毕业后入天岳书院学习。1924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北伐军进入平江,他组织天岳区工农群众协助国民革命军攻克天岳关。1927年任中共平江县委组织部长,在虹桥、南江一带组织农民武装。大革命失败后,参加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后留在当地坚持斗争。1928年7月平江起义爆发后,他带领游击队,搜查漏网的反动豪绅,追捕出卖县委负责人罗纳川的叛徒高岑南,筹建平江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在9月17日召开的平(江)、浏(阳)、修(水)、铜(鼓)、武(宁)五县中共负责人和红五军党委联席会议上,当选为湘鄂赣边境特委常委兼组织部长,此后全力投入边区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工作。1930年6月,任湘鄂赣边境特委书记,主持召开边境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政治、组织、宣传、军事、农村斗争与苏维埃问题,职工运动、妇女运动、共青团组织、反帝斗争、互济运动等决议。还全力组织边境总暴动,动员了平(江)浏(阳)修(水)铜(鼓)等县的游击队、运输队等20多万人,竭力配合彭德怀率领的红三军团,于7月27日胜利攻克长沙城,7月30日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成立,担任省政府委员。
1931年7月,任中共湘鄂赣省委书记,努力发展和壮大党的组织,到1931年底,已在边区20多个县、区建立了党的县委、区委,还在湖南的长沙及江西的德安、上高等地也建立了党的组织,边境党员约4万人左右。1931年9月,建立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他兼任执委和市政部长,大力发展革命武装,由建立省委时的2500名武装人员发展到7500多人。在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第三次“围剿”后,他组织分析形势,提出及早准备冲破敌人第四次“围剿”的口号,主张地方红军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以游击战为主要战争形式,分散活动,不同敌人拼消耗。他发现全省出现肃反扩大化倾向时,立即提出“根据阶级地位与社会关系、工作历史、斗争表现以及反动罪恶轻重”三个原则进行甄别,纠正扩大化错误。
“左”倾冒险主义者认为,湘鄂赣省委的路线是极其严重的机会主义和调和主义路线。1932年成立临时省委,他被撤销省委书记职务,另行分配工作。在逆境中,他没有动摇,根据党的组织原则,检查自己工作中的错误,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对冲破敌人第四次“围剿”的口号等问题,则据理力辩。会后,他和几位同志一起,携带文件、报告及有关资料,到苏区中央局反映情况,陈述意见,并向中央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1933年,苏区中央局发出文件,肯定原湘鄂赣省委的成绩,指出临时省委不应该全盘否定原省委的工作及其所发的文件、决议和指示,批评临时省委是实行一种“小资产阶级思想”的错误领导。
到中央苏区后,任中共宁都中心县委书记兼江西军区第五军分区政委。1933年3月任红十二军政委,6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因病未曾到职。1933年秋在于都逝世,终年3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