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史研究室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0月30日,张志初主任主持召开省委党史研究室室务扩大会议,组织全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等。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王文珍同志对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重大意义以及省委作出的学习部署进行了传达宣讲,并结合党史研究室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省委《通知》要求提出了初步设想。
张志初同志对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中央部署依法治国的方略,在党的历史上是开辟先河的。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我室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机关党委要按照初步学、深入学、系统学的步骤,分若干专题作出计划,抓好落实。
围绕怎么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志初主任重点强调:关键靠自学。我们每个党员、每个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公报,原原本本学习中央《决定》,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联系思想实际学,联系工作实际学,真正取得学习成效。一是通过学习,增强系统思维。中央的《决定》统筹了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关联着我们党领导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自身建设和军队建设等,具有很强的系统性。二是通过学习,增强法治思维。思维方式决定行为方式,作为党委机关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和研究部门,我们思考问题要有法律理念,开展工作要有法律规范。三是通过学习,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在处理人和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体和群体关系的时候,一定要依法办事。我们做党史工作,无论编研工作还是其他工作都要依法办事。四是通过学习,增强以史支撑法治建设的能力。以史支撑法治建设是以史铸魂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党史部门和党史工作者要运用党史、国史的研究成果,为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湖南建设提供历史论据和史料支撑。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