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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社长——康菊英

2014-12-16 09:13:30  来源:省委党史研究室 

  康菊英是湖南衡山县横岳乡(今祝融乡)祝融村人,1922年4月10日生。她7岁丧父,母亲改嫁,8岁到石门乡舅父家做童养媳。全家7口人,佃地主8亩多田,好年成也不过收二三十担粮,却要向地主交租20来担,不够吃用,全靠她和丈夫上山砍柴或打零工补贴,勉强糊口。1946年,她的丈夫被国民党抓

  去当兵,从此一家5口的负担,全落在她的肩上。

  1949年10月,衡山县得到解放。中旬,中共衡山县委工作组来到该村。次年9月,康菊英以抗灾度荒表现突出,选为劳动模范,出席全国第一届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大会。1951年春,村里土地改革结束,康菊英分到房子一栋,稻田10亩。从此,她一心跟着党,走合作化道路。

  土地改革以后,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田土,但却缺耕牛农具和资金技术。1951年4月,康菊英在县委工作组的帮助下找来4户邻居,建起了变工组,翻开了衡山县互助合作历史的第一页。1952年春,县委工作组向她介绍了山西省李顺达农业生产互助组的经验。康菊英受到启发,又带头发动6户贫农和4户中农组成常年互助组,她任组长。全组共有水田107亩,男女劳力16人,牛5头,犁12架。在县委工作组的指导下,组里实行“土地私有,个体经营;长年互助,统一排工;耕牛农具,按价评分;死分活记,年底结清”的一套办法。种子肥料由各个农户自备,收获归己。劳力经民主评定底分,按农活轻重确定工分高低、看劳动成效决定工分升降。秋收以后,互助组平均亩产531斤,比单干时增产4成,比当年的单干户增产2成以上。这就吸引了其他个体户,纷纷要求成立互助组。这年全村成立了11个互助组,参加农户139个,第二年春互助组又普及到全乡212户。1952年秋,康菊英互助组被评为省特等模范互助组,她本人评为省特等劳模,省、地、县三级奖给互助组水牛3头,骅犁3架,喷雾器1个,还有一笔奖金。10月,她又被评为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参加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大会。

  1952年冬,康菊英参加了全省农业劳模大会和省委召开的互助组组长座谈会,省委领导提出要试办25个初级农业社,希望大家回去争取。她回村后在县委领导的支持下,经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1953年3月8日,建起了全省第一个农业社——康菊英农业生产合作社。全社共有12户,43人,男劳力13个,女劳力14个,牛7头,犁15架,地117亩。当时《湖南日报》还发表了《祝贺衡山县第一社的诞生》。在康菊英的领导下,农业合作社显示了较多的优点:一是地尽其利。如互助组时要种12亩秧田,现在合作社只要种4亩就可以了。互助组不敢种双季稻,合作社试种7亩多,亩产865斤,较单季稻增产36%。二是人尽其才。浸种、育秧、用牛都找技术水平高的负责。力气大的就专搞包装、运输等副业。三是节省劳力。全社只用两个老农看水,管得井然有序,再也不用为水吵架。四是肥料增多了。合作社劳力、资金都比互助组充裕,就有可能多搞肥料,做到每亩施农家肥76担,比互助组增加15担。这年全社117亩水田,比互助组时多收7500斤,比当时全乡最好的互助组产量高9%,比最好的单干户高28%,每个劳力分稻谷1800斤。秋后,又吸收相邻的一个13户的互助组和2个困难户、1 个五保户入社。此时全社已扩大到28户、96人,205亩田。在康菊英的影响下,她的娘家横岳乡也办起4 个初级社,并增加30多个互助组,合作户已占全乡总户数的60%。这年9月,康菊英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5年春,康菊英农业社已扩大到94户,335人,男女劳力206人,有水田579亩,成为全县最大的初级社。1955年,她又带头转高级社,以她这个社为基础,吸收邻近的几个初级社,组成衡山县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祝融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土地归集体所有,不再搞土地分红,耕牛农具折价入社,实行按劳分配。康菊英再次当选为社长。

  康菊英带头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动人事迹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和鼓励。省委书记周小舟亲临社里视察,指导工作。1957年夏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罗荣桓元帅到社视察,表扬了康菊英,并指出要注意发展多种经营。

  (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员陈清林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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