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直属事业单位湖南党史陈列馆公开招聘方案》的补充说明
2015-05-19 18:40:22 来源:省委党史研究室
经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现对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和补充说明:
一、关于“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仅限于常住户口在湖南省。
二、关于“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予以认可:
1.在全省党史系统(县以上党史研究室或史志办)实习、工作或帮助工作满6个月以上;
2.在全省县以上的地区或部门所属的纳入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序列的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实习、工作或帮助工作满6个月以上;
3.在全省教育、社科系统所属的党史教学和研究岗位工作或帮助工作满6个月以上(此条仅适用于“党史研究与陈列岗位”)。
以上三条界定的“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需凭用人单位正式介绍信或劳动合同。
面试前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凡报名条件不实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