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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抗日英烈·刘 民

2015-09-17 15:28:23  来源:湖湘文库《湖南抗战阵亡将士事略》 

  浙江省绍兴县代理县长,1942年5月5日于浙江德清县殉职。

  刘民(1911—1942),字伯格,湖南常宁柏坊乡(现蓬塘乡)人。学校毕业后,曾当过常宁县教育科长兼合江高级小学校长,并用祠堂公产创办储英小学,免费招收穷苦农民子弟。大革命时期,参加 当地李公井组织的农民协会。马日事变后被迫离乡,后加入第四路军总指挥刘建绪部,与该部少校参议兼政训处处长邓浪(常宁人) 关系密切。

  1938年春,刘民因与时任浙江省诸暨县县长的邓浪有旧,前往应聘任县府秘书。在职期间,与当地有名的爱国“六君子”:郦咸明(中共党员)、骆止正(中共党员)、王静安、黄日初、魏伯琴、余宗恺等过从甚密,常一起商讨开展抗日救亡运动等问题。6月,他被县府委任为诸暨县牌头区区长。到任后,对属员和地方绅士的宴请一概拒绝,着手整顿政纪。他常穿着草鞋、戴着斗笠,走遍各乡,实行二五减租,发动群众抗日,如组织土枪队、政工队、妇女识字班、儿童团等。当地土豪劣绅对他的行为不满,说他“不赴宴、不受礼、不赌钱、不嫖妓,肯定是个共产党”。但他无所畏惧,我行我素,严格核减 豪绅地主的田租,并迫使区里14名平日鱼肉乡里的正副乡长辞职,这件事曾一度震动了全县。

  1938年冬,邓浪调任浙江省安吉县县长,刘民被邀同往。当时,安吉已经沦陷,他随邓浪在萧山县河上店成立安吉县抗日自卫团队,招募队员300余人,邓任司令,他被委任为副司令兼大队长及县府军事科长。其他领导人员中有大队附兼参谋长陈子平、大队政治教导员史烈青、县府秘书陆鲁一等,均系共产党人。他们带领抗日自卫团队在安吉各地与日伪周旋。1939年3月,他被党组织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中共浙西特委宣传部长徐洁直接领导。后来,他奉调去桐庐县政府工作,旋调浙西行署任视察,不久又改任浙江省保安团政治部第一科中校科长,为共产党领导的浙西抗日武装的 发展做了许多工作。

  1940年5月,党组织鉴于刘民在浙西的活动已经引起国民党当局的注意,即将他调离浙西。他又通过绍兴县长邓浪的关系,到绍兴县府任秘书兼县政工指导室主任,协助中共绍兴县工委开展工作。6月,他又兼任绍兴县府教育科长。为打开绍兴文教界局面,他邀请曾在浙西共事的战友施竟成(即史济中)来绍兴县任教育科员,又将共产党员周和樾、佘惠民、韩凌志(女)、王越娥(女)、王俊德等介绍到县政工指导室、县政工队等处工作。9月初,他调任平水区区长。12月又调任皋埠区区长。

  1941年初绍兴县沦陷前夕,刘民曾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了“坚持原地斗争,开展武装抗日”的建议,并千方百计筹集经费购买枪支。 4月17日绍兴沦陷后,邓浪遇难,他携带县府印章,率领部分机关人员来到平水山区临时办公。他以县府主任秘书的名义代理县长职务,夜以继日地领导绍兴人民坚持抗日斗争。在工作中,他一面向国民党浙江省政府上报绍兴县沦陷经过及采取的应变措施;一面根据中共绍兴县工委的指示,大力开展武装斗争,并派出中共党员施竟成任皋埠区区长,将皋埠区划为抗日游击区。同时成立皋北办事处、皋埠抗日自卫队和皋北抗日自卫队,并选派中共党员担任主要负责人。秋末他再次调任浙西行署任视察,又秘密担任德清县新市中共地下联络站联络员。

  1942年4月,刘民奉浙西行署之命,赴各县视察,同时接受党组织指示,准备到德清县新市党的地下联络站联系工作。当他带领少数武装人员行经德清县新市公路时,突遭日军伏击,身边战士大都伤亡,他因掩护同志撤退,身受重伤,后弹尽被俘。日寇对他百般诱降、严刑拷打都没能使他屈服,于5月5日将其杀害,时年31岁。刘民牺牲后,浙西《民族日报》于7月30日登载了标题为《刘民为国捐躯,各界乐助遗族》的消息,赞颂他“精神不死”!

  1956年7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追认刘民为革命烈士。

  (胡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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