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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汉主持制定《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

2015-10-12 11:09:47  来源:《湘潮》2015年第7期 

  李维汉是一位令人敬仰和爱戴的民族工作老前辈,也是创议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第一人。新中国成立前后,李维汉对我国民族工作有许多实践与思考。在他的主持下,新中国第一部民族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得以出台,为新中国民族工作的初创和健康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艰难探索:创议民族区域自治

  李维汉系统研究民族问题,是从延安时期的西工委开始的。1939年初,中共中央成立西北工作委员会(简称西工委),由李维汉担任西工委秘书长并主持日常工作。西工委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管理西北陕、甘、宁、青、新、内蒙各省的少数民族工作。曾经在西工委工作,后来成为我国藏学研究和民族宗教问题研究专家的牙含章回忆:“我从陕公(陕北公学)结业后,被分配到西北工作委员会工作,实际上专职人员最多不过10人,而承担着党中央交下来的两大任务:一是领导西北各省的地下工作;二是研究西北各省的少数民族问题。”……

  (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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