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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圣人”罗荣桓:开创新中国检察事业
2015-10-12 09:33:50 来源:《湘潮》2015年第6期
新中国成立前,如何建立新的人民政权是摆在党中央面前的重大课题。要不要建立检察机关?如何设置检察机关?由谁来担任第一任总检察长?这些问题经过充分酝酿,最后都有了圆满的答案。
毅然挑起重担
最高人民检察署的设置,是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期间,由《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组组长董必武,在1949年6月23日拟定的政府组织法纲要的基本问题中提出的,先后在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协全体会议上一致通过。
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会议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了两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开国文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为创建新中国国家制度,奠定了政治基础和法律基础。根据这两个开国文献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最高人民检察署,作为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委员均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免……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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