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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群众有序参与平台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 ——长沙县“乐和乡村”社会治理建设的实践与启示

2015-12-21 16:16:56  来源:《湘潮》2015年第11期 

  长沙县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建设的任务日益繁杂、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必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2013年,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加强乡村社会治理工作,并于当年5月正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公益组织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的“乐和”理念和社工,开展乐和乡村建设。

  乐和乡村建设首先在5个试点村实施,2014年扩大试点,今年试点村扩大到48个。目前,建设试点村围绕“乐和治理、乐和生计、乐和礼仪、乐和人居、乐和养生”五大目标,通过引导村民积极创新乡村公共服务、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文化复兴、发展乡村公共经济、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初步建成了“社会共治、经济共赢、生命共惜、价值共识、环境共存”五位一体的美丽乡村,较好地实现了公共事务众人管、社会正气众人扶、和谐项目众人建、乡村文化众人兴的良好发展局面……

  (中共长沙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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