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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史志办助力芦洪市镇申报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

2018-12-20 11:46:56  来源:东安县史志办 

  日前,从住房城乡建设部传来喜讯,芦洪市镇获第七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这是东安县史志办充分利用史志资源积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结出的又一硕果。

  芦洪市镇历史悠久,从建镇至今已有2200年历史。晋惠帝永熙元年(290)设零陵郡,东安境域从泉陵县分离出来单设应阳县,应阳县因县城(今芦洪市镇)位于应水之北而得名,县府设在芦洪市。南朝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应阳县改应阳男国,令为男相。南朝陈宣帝(陈顼)太建五年(573),改称应阳子国,至德四年(586)改称应阳公国,仍属零陵郡。隋文帝(杨坚)开皇九年(589),陈国灭亡,应阳公国被废划归泉陵县。芦洪市镇作为应阳县治历时三百多年。

  唐高祖(李渊)武德七年(624),为防瑶民起义在今芦洪市镇设芦洪戌,属江南西道永州零陵郡。宋太宗(赵灵)淳化三年(992),东安邑令张大年为镇压农民起义,开始“芦洪置司”,即设芦洪司。元朝初,世祖(忽必烈)至元十四年(1277),芦洪废司属零陵郡为永州路。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设芦洪巡检司,直至民国。清朝顺治十二年,芦洪市被划为清化中乡。

  1949年9月6日(农历八月十四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四十六军一二三师四一〇团先头部队解放芦洪市镇。11月,东安县人民政府将全县划为四个行政区,分别设立区公所,全县四个区,8个乡,芦洪市镇属第四区南应乡。1995年撤区并乡建镇,芦洪市镇迎来全新的发展态势。2016年12月,芦洪市镇被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

  近年来,在芦洪市镇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中,县史志办积极为芦洪市镇查找佐证资料,整理历史文化脉络,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发掘历史文化特色,指导该镇编修镇志,积极助力该镇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镇,至此取得丰硕成果。(胡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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