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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2022-07-01 10:41:34  来源:院文明创建办 

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改进我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院务会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调动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更有效地激励广大党史工作者投身党史事业,推动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历史智慧。

二、工作目标

以全院为整体,以各部室为单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引导机制,整合人员队伍、资金资源、平台载体、项目活动,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成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阵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学校”,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舞台”,推动全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起来,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工作任务

1.充分整合党员活动室、道德讲堂、读书阅览室、职工之家、文化长廊等资源,建立文化服务平台。

2.注重运用“互联网+”方式,运用“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党史门户网站等载体,运用“两微一端”等新技术新应用,发布文明实践活动内容和信息,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文明实践活动线上线下同频共振。

3.着力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主体力量是志愿者,主要活动方式是志愿服务。要组织和引导志愿者组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队,由各部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队长,根据群众需求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4.规范实践阵地建设标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坚持“六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统一标识、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活动项目、有工作台账。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以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

四、实施步骤

文明实践工作在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实施,分4个阶段进行,3月下旬检查验收。(下年度相关工作参照此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2021年1-3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21年4-6月):正式成立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并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实践中心负责人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导。

第三阶段(2021年7-9月):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工作稳步实施,提质升级。

第四阶段(2021年10-12月):接受省直文明办对我院工作的评估、验收,总结经验,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五、组织领导

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在院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二级巡视员赵云担任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综合部副主任吴必文、机关纪委书记李俐颍担任中心副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督促检查文明实践成效。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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