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党史研究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研讨
3月18日,省委党史研究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2026年度第二次集体(扩大)学习,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并开展专题研讨。受在外学习的刘启峰院长委托,副院长邓文一主持,副院长刘文典、隆清华作中心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性问题,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及有关法律,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研讨发言指出,党史部门作为政治机关,在践行正确政绩观上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深刻认识到,正确政绩观是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必须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党史工作的价值,归根结底取决于能否回答好“为谁存史、为谁立言、为谁育人”这一根本问题。唯有始终坚持求真务实与党性原则相统一,在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启迪智慧中精益求精,才能真正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研究成果。
研讨发言指出,要在深学细悟中铸牢思想根基,用好党史资源优势,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为民造福理念;要在对标检视中找准问题症结,深入查摆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选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要在实干笃行中检验学习教育成效,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要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紧盯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部室(馆)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相关同志作交流发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代表列席学习。
(机关党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