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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启示

2026-03-30 08:55:09  来源:干部教育研究 

编者按

202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同志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干部教育的重要形式。为了配合这次学习教育,本期特别策划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约请相关专家和部门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作专题深入解读。

“特别策划”共有三篇文章,本篇为第二篇。

作者简介

丁俊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政党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

冯帅涵,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提要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围绕夺取中国革命胜利而开展的政绩观教育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围绕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而开展的政绩观教育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开展的政绩观教育

四、新时代以来:以为民造福为核心的全面系统的政绩观教育

五、中国共产党开展政绩观教育的经验启示

特别策划之二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启示

丁俊萍  冯帅涵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态度,集中体现了干部的权力观、工作观和利益观,深刻影响着干部的施政行为与发展成效。作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将政绩观教育置于党的思想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将其视为关乎干部队伍价值取向、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战略性工程。政绩观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伴随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而不断演进,其内涵、重点与方式深刻反映了党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执政环境与自身建设需要。新时代新征程,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发展脉络,总结其基本经验,对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围绕夺取中国革命胜利而开展的政绩观教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人民进行武装斗争,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这一时期政绩观尚未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概念被明确提出,但政绩观教育的核心要素已深植于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之中,紧紧围绕着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这一政治任务,呈现出鲜明的革命性、战时性的特征。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及大革命时期,政绩观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干部阶级觉悟、对党绝对忠诚和发动工农群众。党的一大要求党员“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注重“教育工人,使他们在实践中去实现共产党的思想”。而后,安源党校、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等早期干部培训机构应运而生,其课程虽不多,但核心议题是培育阶级意识与斗争策略。能否在工厂、农村建立组织、发动罢工与农运,也成为检验干部革命功绩的重要要求。

土地革命时期,革命重心由城市转入农村,政绩观教育的重心也随之转向提高开展土地革命、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能力。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指出,要关心群众的一切实际生活问题,把群众团结在苏维埃周围,将“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确立为苏区干部最重要的政绩表现。这意味着衡量干部政绩的标准,不仅是军事斗争的胜败,还包括政治工作的成效、群众基础的巩固以及根据地各项建设的推进。同时,古田会议确立了“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批判了单纯军事观点,强调红军的任务还包括“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建设政权”等,要求对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正确路线的教育。这一时期还成立了红四军军官教导队、中国工农红军大学、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等干部教育机构,系统培养党政军干部,为统一全党全军思想、端正干部的政绩观奠定了基础。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党的中心任务转变为夺取全民族抗战的胜利,政绩观教育聚焦于坚持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持久战、开辟广大敌后战场和抗日根据地。特别是延安整风运动,通过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求“全党干部都应当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的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具体运用”,强调“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这场全党范围内的政绩观教育,肃清了脱离实际、照搬本本的错误政绩观,使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成为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根本思想方法。在此基础上,这一时期的政绩观教育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在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面,政绩观教育的重点是强化干部既统一又独立的政治能力教育。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战胜强敌的关键在于凝聚全民族力量,因此,共产党员“应该坚持团结抗日的立场,坚持统一战线的纲领,成为实行抗战任务的模范”。政绩观教育强调克服“左”倾关门主义,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将是否有利于团结抗战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尺度。二是在进行持久战方面,政绩观教育引导干部摒弃“速胜论”与“亡国论”,树立起在长期艰苦环境中积蓄力量、坚韧奋斗的业绩观。三是在开辟广大敌后战场和抗日根据地方面,政绩观教育将坚持敌后抗战,创建、巩固和扩大抗日根据地视为检验干部能力的试金石。

解放战争时期,党的政绩观教育重心转向夺取全国胜利与城市接管教育。1948年毛泽东指出:“夺取全国政权的任务,要求我党迅速地有计划地训练大批的能够管理军事、政治、经济、党务、文化教育等项工作的干部。”同时,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是党在即将夺取全国政权之际,对全体干部发出的最深刻、最具前瞻性的政绩观警示,要求即将走上执政党和人民民主政权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必须将政绩建立在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的基础上,防止任何形式的骄傲自满与腐化变质。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围绕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而开展的政绩观教育

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为夺取政权而奋斗转变为在全国范围内长期执政,中心任务从武装斗争转向国家建设。这一时期党内文献虽尚未明确提出政绩观的概念,但作为干部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政绩观教育的重点也随之转向如何巩固新生政权、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时期党的政绩观教育在探索中取得重要成果,也因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经历了复杂曲折的过程,留下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面对这一任务,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现在我们是搞建设,干部已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如何“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成为此阶段政绩观教育的重要议题。为此,中共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指示、决定和方针,通过各级党校、工农速成中学等载体,以大规模开展文化补习、理论修养和经济管理培训为抓手开展政绩观教育,强调成为内行的重要性,将“适合这种新的情况钻进去,成为内行”作为创造新政绩的前提。在对干部加强理论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的基础上,政绩观教育突出宗旨意识和纪律作风教育。1950年整风运动旨在克服骄傲自满情绪、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改善党群关系。1951年开始的整党运动,则通过对党员进行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教育,清除不合格分子,以保持队伍纯洁来保障正确政绩观的贯彻。此外,结合“三反”“五反”运动,党开展了深刻的宗旨教育,严厉批判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贪污腐化,并通过对刘青山、张子善等人的处理,明确宣告任何以权谋私、损害公利的行径都是对政绩的背离。

1953年党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标志着党的中心任务从巩固政权、恢复经济,转向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绩观教育的重心随之转向如何稳妥地实现这场深刻的社会制度变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政绩观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广大干部中普及社会主义观念,把党内外思想统一到过渡时期总路线上,顺利推进“一化三改”。随后开展的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活动,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造和“一五”计划的实施。这一阶段的政绩观教育还将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改造视为干部创造政绩的根本路径。政绩观教育大力倡导深入群众的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使工农群众和工商业者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是唯一的光明大道。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政绩观教育在这一时期也随之转型。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又红又专”的干部培养标准,强调“我们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其中,“红”是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专”是指过硬的建设本领和业务能力。在此标准下,政绩观教育鼓励干部学习文化、钻研技术。在科技战线,以钱学森、邓稼先为代表的科技工作者,其政绩被定义为在帝国主义封锁下,依靠自力更生取得“两弹一星”等战略突破;在工业战线,大庆油田的开发,是发扬“三老四严”科学精神的成功实践;解放军战士雷锋平凡而伟大的一生,铸就了伟大的雷锋精神,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更成为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观教育的主要内容,激励党员干部“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体现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在领导干部中,焦裕禄心中装着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事迹,树立了执政为民、鞠躬尽瘁的县委书记标杆。这些榜样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持久宣传,将他们体现在艰苦创业上的实干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上的政绩,深深烙印在广大党员、干部心中,教育引导干部以奉献和实绩报效国家,激发了空前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尽管在后期“左”倾思想逐步发展并占据主导地位的影响下,政绩观教育与实践出现了某些偏差,但这恰恰从反面证明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对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极端重要性。这一时期政绩观教育所积累的宝贵经验,所培养的大批忠诚奉献的建设者,为党的政绩观教育奠定了深厚的干部基础与精神底蕴。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开展的政绩观教育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的政绩观教育也面临全新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发展是硬道理的时代要求,经历了从突出经济增速到倡导科学发展的深刻变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邓小平提出的发展是硬道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成为新时期政绩观教育的重要指导,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绩导向。政绩观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引导干部解放思想、投身改革、发展经济。一方面,干部教育体系快速重建与改革,各级党校、干部学院为开展政绩观教育提供了实践载体;另一方面,开展大规模的经济管理知识普及与专业培训,大批干部被送往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学习现代管理、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服务于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干部考核制度得以重建,1979年中组部下发的《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维度,并强调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这种以经济增长为重点的政绩考核,极大激发了地方发展经济的活力,为经济腾飞注入了强大动力。邓小平一再强调工作实绩,并首次提出政绩概念,明确要求“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将他们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进一步推进了新时期的政绩观教育。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单一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政绩观弊端开始显现,暴露了唯GDP论的局限性。因此,这一时期的政绩观教育,开始引入对发展质量的重视和对干部综合素养的要求。一方面,干部教育内容深化,金融、法律、外贸等专业知识培训加强。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腐败现象和作风问题,廉政教育被正式纳入干部教育课程。1998年5月,中组部颁布规定,在德、能、勤、绩之后,正式增加了“廉”的考核要求,成为“绩”的重要约束。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从党的先进性高度强调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引导领导干部思考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为推进政绩观教育提供了理论准备。此外,这一时期开展的“三讲”教育,着重强调“讲政治”,要求干部在改革开放中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正确的政绩观,并警示干部,不能只埋头于具体的经济指标,而忘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的十六大以后,针对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标志着执政理念和政绩观教育的重要转变。胡锦涛明确将“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任务首次写入党内文献,政绩观教育得到了深化与拓展。这一时期,政绩观教育推动干部从单纯追求GDP增长,转向强调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党内集中教育活动中,将纠正重经济轻社会、重速度轻效益、重眼前轻长远等政绩观偏差作为重要任务,通过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等环节,“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作为考察干部德的重要内容,把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把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考察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使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得到淬炼。

四、新时代以来:以为民造福为核心的全面系统的政绩观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地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得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面临新的时代考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作出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论述与部署,推动政绩观教育进入系统成熟、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一)政绩观教育的理论创新

在政绩观的理论创新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系列重要讲话,聚焦解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政绩观理论体系。

对“政绩为谁而树”的回答,明确了“为人民出政绩”的根本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重要论述将政绩的创造主体、服务对象和评价标准统一于人民群众。因此,开展政绩观教育就必须回归党的根本宗旨与初心使命,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

对“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回答,构建了显绩与潜绩相统一的全面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一方面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另一方面,更要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甘于投身那些周期长、见效慢但利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树立长远眼光。

对“靠什么树政绩”的回答,指明了“以实干出政绩”的实践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这揭示了创造真政绩的唯一路径在于求真务实、狠抓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将政绩观问题明确为党性问题,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坚强的党性是干部抵御政绩冲动、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内在定力。因此,新时代政绩观教育要求领导干部要在解决复杂矛盾和实际问题的过程中锤炼本领、创造实绩,以党性引领实干的方向,以实干淬炼党性的纯度。

(二)政绩观教育的实践创新

在政绩观教育的实践创新层面,新时代政绩观教育构建了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党校系统教育和日常工作实践教育相统一的教育体系,实现了教育对象全覆盖与教育过程全贯通。

其一,以党内集中教育为主要载体,进行系统性的党性锤炼。新时代以来的历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将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作为重要内容之一。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性分析等多种形式,引导领导干部对照党的创新理论和初心使命,深刻检视自身在政绩观上是否存在好大喜功、脱离群众、贪图虚名等问题,有效解决了政绩观领域的诸多顽瘴痼疾。

其二,以党校教育为主渠道,进行常态化的理论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新时代政绩观教育被明确为党校教育的必修课和重要模块。2023年修订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和202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将正确政绩观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理论学习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其三,将政绩观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实践,实现全过程的行为养成。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中。新时代特别强调在工作实践中考察和锤炼干部的政绩观,组织部门有计划地将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派到改革发展主战场、重大斗争第一线、艰苦复杂环境中去锻炼,干部的担当精神、务实作风和群众工作能力也在其中得到最直接的检验。

(三)政绩观教育的制度创新

在制度创新层面,新时代政绩观教育形成了以学习强化认知、以考核检验成效、以监督纠正偏差、以选用树立导向的制度体系,为政绩观教育提供了稳定持久的制度保障,实现了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的有机结合。政绩观教育的制度创新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在“学”的方面,通过将政绩观教育确立为党校主课与日常学习必修内容,确保政绩观教育的规范性、持续性,形成了一套覆盖全员、贯穿全程、内容精准的学习制度体系。

在“考”的方面,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将政绩观表现纳入考核内容,并将考核重点从单纯的经济增长速度,转向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党的建设等多维综合成效。

在“督”的方面,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将树立正确政绩观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并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将是否存在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作为巡视重点;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建立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强调将严格追究因政绩观错位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责任,遏制了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短期政绩冲动。

在“用”的方面,针对部分干部中存在的为了不打破碗,宁愿不洗碗的心理,一方面,强化实干实绩的选拔任用导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将“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以及“政绩观存在偏差”等作为不宜担任现职的调整情形,并大力选拔那些在改革发展主战场和重大斗争第一线做出实实在在业绩的干部。另一方面,容错纠错机制和“三个区分开来”政策的落实,为那些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中敢于担当、踏实干事却出现非主观过错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了鼓励创造真政绩的良好制度生态。

五、中国共产党开展政绩观教育的经验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一步步走过来,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本领”。政绩观作为党员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工作成果的根本认识和价值取向,直接反映领导干部的执政理念和精神状态。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始终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提高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环节。系统总结这一历程中的历史经验,“从历史经验中提炼出克敌制胜的法宝”,对于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本色、历史自信和担当作为,对于新征程上开展政绩观教育、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启示意义。

第一,明确“政绩为谁而树”,必须始终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牢牢把握政绩观教育的根本立场。政绩观教育的首要问题,是政绩的价值归属与最终目的问题。历史反复证明,当教育引导干部将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锚定在党和人民事业上时,就能激发无穷正能量;一旦偏离,就会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严重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树立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正是对这一根本历史经验的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开展政绩观教育必须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持续强化宗旨意识,确保政绩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第二,明确“树什么样的政绩”,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政绩观教育的时代内涵。政绩观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与党在不同阶段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的中心任务紧密相连。政绩观教育必须紧扣时代脉搏,依据不同历史阶段的战略目标与发展要求,明确政绩的具体内涵与评价导向,使干部清楚应追求何种政绩,自觉将个人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防止方向偏离和短视行为。历史经验也表明,政绩观教育只有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同频共振,才能保持生命力和针对性。因此,当前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必须“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这个中心任务”,及时将党的创新理论、战略部署转化为干部干事创业的具体目标和行为规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

第三,明确“靠什么树政绩”,必须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掌握政绩观教育的科学方法。政绩观本质是实践观,政绩也是在实践中创造和检验的。理论联系实际是中国共产党开展一切教育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科学方法,政绩观教育尤其如此。脱离现实的社会实践和复杂的现实矛盾,政绩观教育就容易沦为空洞说教,也容易出现偏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衡量政绩的要求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因此,政绩观教育必须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精神,必须引导干部深入各地实际、直面矛盾,运用科学理论研究和破解当地发展难题,将正确的立场、方向转化为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法,在实践中提升创造真实政绩的能力本领。更要将政绩观教育聚焦于改革发展稳定中存在的真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本领域本部门面临的突出矛盾中,引导干部通过解决一个又一个实际问题来积累实实在在的政绩,以此来深化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认识。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熔炉中淬炼,党员干部才能深刻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经得起检验的政绩,才能不断校正自己的行为,增长实干兴邦的真才干。

第四,明确“怎样树政绩”,必须始终坚持思想引领与制度约束的协同发力,构建政绩观教育的长效机制。政绩观教育既靠内生的思想自觉,也靠外在的制度规范。历史经验表明,单一依靠思想动员或片面依赖指标考核来进行政绩观教育,都容易出现偏差。因此,在开展政绩观教育的历程中,要始终秉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一方面,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优良传统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夯实不想偏的思想根基,使为民务实清廉的政绩追求深入人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另一方面,“从根本上说还是要靠科学有效的制度”,要不断健全科学精准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有效的监督问责机制、导向鲜明的选人用人机制,扎牢不能偏、不敢偏的制度笼子,使正确政绩观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和刚性约束。因此,开展政绩观教育必须坚持思想引领与制度约束协同发力,端正干部的政绩观,营造崇尚实干、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执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政绩观教育的演进历程是一部不断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理论探索史,也是一部将党的性质宗旨、中心任务转化为干部具体行动的生动实践史。这一历程清晰地表明,一个政党的生机活力与执政成效,不仅在于其是否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更在于其能否通过持续、有效的教育,使广大干部树立与之相匹配的正确政绩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对更为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深刻汲取历史经验,持续深化政绩观教育,引导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符合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正确政绩观,必将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入更为强大而持久的精神动力与行动保障。

来源:《干部教育研究》2026年第1期(2026年2月2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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