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多措并举学习宣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024-02-27 09:01:54 来源:绥宁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绥宁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及时采取多种举措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召开会议集中学。2月26日上午,绥宁县史志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县党史联络组成员召开会议,原原本本集中学习《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自觉将《条例》作为从事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根本遵循。
营造氛围分散学。县史志室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沟通对接,在县融媒体中心“新绥宁”主流媒体和县委组织部“绿洲红星”微信公众号原文转发《条例》;县史志室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原文转发《条例》,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将《条例》及时转发到市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将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