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留言板
您现在的位置: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综合动态>市县之窗

郴州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培训

2024-04-11 10:10:46  来源:郴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4月8日上午,郴州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全市党史部门主要共计40余人参加培训。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孙佑民、副主任胡爱国出席并讲话。

孙佑民强调,要充分运用郴州红色文化的优势资源,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考察郴州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党的理论和党的历史入脑入心;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编纂教材、研究课题、建设基地,努力探索新时代郴州党史事业发展新路径;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在党史研究、宣传教育等方面展现新作为,为全面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史鉴支撑和精神力量。

胡爱国围绕《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做法,贯彻落实《条例》的基本要求等三个方面,向与会人员作了全面系统的专题辅导。他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史部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责任。

(郴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供稿)


上一篇 湘潭市委党史研究室组织专题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下一篇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主办
电话:0731-82216751编辑部邮箱:hunanxcjyb82216751@163.com
备案序号: 湘ICP备2020023722号-1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