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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党建考评和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5-08 14:47:06  来源: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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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党建考评和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相关精神和省直工委《关于全面推进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和党支部“五化”建设水平,结合省委党史研究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第一章 突出重点内容

第一条党支部“五化”建设按照《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见附件1)执行,主要以在职党支部为主体,离退休党支部参照执行。各部室(馆)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党支部虚化、弱化、边缘化等突出问题,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第二条 合理设置支部。切实纠正党支部设置不合理、不按期换届、支委成员甚至支部书记长期空缺、临聘人员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等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党支部,并按期换届;推行“支部建在部室(馆),部(馆)负责同志担任书记”做法,选配好支委会班子,成员空缺及时补选,做到有健全的支委班子;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强的问题。

第三条严肃组织生活。认真解决党员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等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组织生活成为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组织生活的感染力、吸引力和针对性、实效性。

第四条健全工作制度。重点解决支部开展工作的随意性、被动性和盲目性,以及有制度不落实、制度执行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突出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把制度建设贯穿党支部建设全过程,不断完善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运行、责任落实、服务群众、投入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第五条丰富实践载体。努力解决党支部活动缺乏吸引力、效果不够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根据部室(馆)职能、支部实际和党员需求,设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锻炼,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院中心工作,搭建党员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合力攻坚等方面的平台载体,开展机关支部联基层、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使机关党建工作更好地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更加富有实效。

第六条夯实基础工作。着力解决支部工作基本任务、基础工作落实不力,支部工作无计划、少记录、缺台账,“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等工作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整,党员开展活动无阵地等问题。加强党支部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党支部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和基础工作,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夯实组织建设基础,不断提高党建信息化水平。严格规范工作台账资料的记录和管理,做到真实、客观、详细、完整,支部工作做到有据可查。

第二章 明确方法步骤

第七条 支部创建。从每年年初开始,党支部对照《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把“五化”建设各项任务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做好记录。年底时,对照《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见附件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自查自评。

第八条组织考评。每年年底,机关党委结合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在党支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照《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组织考评。考评采取查看台账、实地察验、访谈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考评总得分情况,召开机关党委会对所有党支部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初步评定,报院务会研究确定最终结果并通报情况。

第九条结果运用。机关党委要建立考评台账,运用好考评结果。对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给予通报表彰。对评级为“基本合格”的党支部,责成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对“不合格”党支部,由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支部书记,并按照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的要求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及以上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支部,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

第三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十条落实领导责任。院务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并把党支部“五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院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从所在党支部抓起,带头办点示范,统筹协调推进。各部室(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机关党建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夯实机关党建基础性工程来抓,以严实作风和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机关党委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党支部要担负起直接落实的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列出任务清单,开展对标创建,将责任明确到岗、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争创先进支部。

第十一条加强督促检查。要把党支部“五化”建设与深化党内创先争优、党支部分类定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院务会年初抓好谋划部署,年中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及时进行考评。

第十二条注重示范引导。坚持抓先进、促后进、带中间,树立工作标杆,发挥示范效应。各支部要注重培育、大力宣传“五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生动案例,及时总结推介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方案由省委党史研究院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2.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考评标准

附件1

省直机关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一)具体目标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科学严密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党支部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班子能力素质与形势任务相匹配,实现组织设置合理、职能定位明晰、工作全面覆盖、班子素质优良。

(二)主要内容

1.组织设置:(1)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内设机构原则上单独成立党支部;为保证活动效果,党员人数较少的可以联合成立党支部;执行临时任务时间短暂或暂时无法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2)党员15人以上的党支部,根据实际设立若干党小组。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3)聘用员工中的党员,编入所在单位党支部。

2.班子建设:(1)着力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党员人数7人以下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名,支部工作联络员1名,联络员负责支部纪检、党务有关工作;党员人数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最多不超过7名。(2)支部书记由所在部门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注重把思想政治素质好、联系服务群众意识强、工作能力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3)支部委员一般可设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总支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

3.审批程序:(1)成立党支部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建议方案,召开党员大会酝酿后,报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审批,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2)党支部变更、调整或者撤销,由所在单位基层党委审批。党支部隶属关系,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

4.换届增补:(1)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规定进行换届。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基层党委批准,单位内设机构的党支部可集中一段时间同步换届。(2)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增补。(3)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的,须提前3个月报所在单位基层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一)具体目标

要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为着力点,突出党性锻炼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制度,积极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推动组织生活常态、规范、严格、有效开展,做到活动按时开展、氛围严肃认真、方式创新多样、效果有效保证,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主要内容

1.“三会一课”:(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在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不设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1次。(2)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研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学习,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还要讨论决定有关工作和事项;党课主要是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员教育。(3)“三会一课”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紧密结合支部实际,立足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来确定。“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4)推行纪实管理,党支部年初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可体现到支部工作计划中),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明确专人如实记录“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题、参会情况和详细内容,及时整理归档。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情况,实行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组织生活会要按照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进行整改的程序进行。要坚持党支部书记带头,认真查摆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逐一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会议方案,会后15日内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上级点评、民主测评的步骤,结合党员积分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有条件的单位对被评为优秀的党员可参照年度考核“优岗”等次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置。

3.谈心谈话:(1)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2)对重病住院、遭受重大变故的党员必访,对岗位调整、违章违纪、思想波动等情况党员必谈,对提拔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大致内容要在支部记录本上做好登记。(3)谈心谈话前要了解谈话对象情况,做到思想状况清楚、问题根源清楚、社会关系清楚、帮扶办法清楚。(4)要明确谈话主题和内容,一般做到“四谈”,即谈党性原则、谈思想认识、谈工作情况、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既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又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明确谈话方式,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重点谈、深入谈、反复谈。

4.支部主题党日:(1)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参与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2)主题党日要体现党的生活特点,结合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和完成中心任务、重点工作,主要围绕组织学习讨论、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进行。每次主题党日活动突出一个主题,并将集中交纳党费作为规定动作。(3)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等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党支部,可以采取分期分批等方式开展。国有企业在车间班组等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视频等方式参加。(4)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经民主评议党员组织评定程序,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一)具体目标

注重精准、精细、精致,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实现党支部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科学规范,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明显加强,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二)主要内容

1.发展党员:(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党员的品质纯洁负责,坚决防止违规发展、带病入党。(2)认真实行《入党志愿书》编号管理,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计划。(3)注重从工作一线、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职工、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重视在聘用时间较长的优秀聘用人员中发展党员。

2.党员学习教育:(1)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加强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形势任务、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2)突出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开展好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和党员经常性教育各项工作。

3.党员日常管理:(1)加强组织关系管理,将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及违纪违法处置情况进行1次集中排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对失联党员积极查找、稳妥处置。单位借调、聘用半年以上的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要及时接转。(2)加强党籍管理,对于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出党、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严格按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加强出国(境)定居、出国留学等党员的党籍管理。(3)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4)逐步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把党员日常履行岗位职责、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作为积分考核内容,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作为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5)强化激励关怀帮扶,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患病、残疾人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4.直接联系群众:(1)团结教育群众,切实履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职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干部职工群众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教育引导各类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2)扎实开展结对帮扶。认真落实“机关支部联基层”,每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至少和1个村(社区)、企业、“两新”组织或本行业系统基层单位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活动。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至少结对帮扶1名困难群众,努力帮助他们消除思想压力、激发内生动力、解决实际困难。(3)广泛开展志愿服务。以党员为骨干组建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培养群众志愿者骨干,广泛开展承诺服务、菜单服务、预约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广泛开展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活动。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志愿服务。窗口服务型单位党支部要挂牌亮岗、优化作风,设立党员示范岗、服务明星岗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式”服务。

5.服务中心工作:(1)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本单位本部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2)协助和监督行政负责人推动工作、建设队伍,严明纪律、端正作风,服务基层、提高效能,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创先争优。(3)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中心工作、业务攻关、脱贫攻坚、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担起责任,用实际行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一)具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整体效应,做到制度健全完善、内容务实管用、执行严格规范、问责严肃有力,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主要内容

1.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生活开展经常、认真、严肃。

2.议事决策和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凡属支部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听取意见、个别酝酿、支委研究、党员大会审议或决议等程序进行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经费管理、评先评优等情况及时向党员公开。

3.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党支部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征集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与群众谈心等制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属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党组织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上报。党员操办婚丧和其他事项,应向支部及有关部门报告。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收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举报线索的,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教育。

5.经费保障制度:党支部活动经费应纳入本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足额安排,根据党员教育需要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工作需要。建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确保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6.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推动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一)具体目标

突出阵地资源优化整合和服务提质增效,推进阵地硬件设施、服务机制和制度体系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达到满足基本需要、功能综合集成、使用高效便捷、管理规范有序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1.活动阵地:各单位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支部设置、党员数量等情况,设置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满足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的需要。规范完善已有的活动场所,装修应朴素、大方、庄重,党组织标识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党务公开和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党员活动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保证活动场所得到有效利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一室多用”。

2.网络阵地:大力实施“智慧党建”工程,探索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构建党建工作网络载体,实现线上虚拟阵地和线下实体阵地相结合。每个支部至少建立一个全体党员在内的学习交流微信群、QQ群或党建APP,打造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的新平台、新阵地。党组织“智慧党建”工作和信息化会议室建设要统筹谋划、同步推进,防止重复建设。加强网上阵地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完善信息审查机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宣传舆论导向。

3.工作台账: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总结、有台账。党支部应明确专人做好台账记录,及时记录好支部“三会一课”、学习教育、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工作情况,保证台账资料真实、客观、规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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