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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创建“省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2021-02-04 10:42:26  来源: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我院机构改革后立足新的职能定位,把握发展机遇,奋力干事创业,迎接建党百年的关键之年。2016年来,我院连续4年保持“湖南省直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文明创建成果,全面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争创“湖南省文明单位”,现根据《湖南省文明单位评选条件》《湖南省文明单位评分细则》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重要论述及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明创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为根本任务,以开展群众性、经常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全面建设、全力推进、全员参与,持续统筹推进“五个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全院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着力推进党史基础研究,不断深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时代党史功能作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史鉴支撑和精神力量。

二、创建目标

按照《湖南省文明单位评选条件》《湖南省文明单位评分细则》和文明创建工作有关评选管理办法规定,文明单位分为省直文明单位、省直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共三个层级五个档次,每届有效期为6年,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在有效届期内的,可参与上一等级文明单位评选;文明单位每两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后可保持荣誉。当前,我院为2016届“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处于第一层级晋级的争创过程中。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创建工作层次和水平,2020年的工作目标为保持“省直文明标兵单位”荣誉,争创“湖南省文明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文明创建办”,设在机关党委),全面负责我院省文明单位创建的日常工作。

1.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振荣

副组长:王文珍、谢承新、王小平

成员:刘文典、赵 云、朱柏林、吴义国、夏业清、肖绮晖、朱习文

2.文明创建办公室

主 任:赵云

副主任:吴必文、李俐颍、陈艳

成 员:综合部、机关党委和党史陈列馆人事部工作人员

四、任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创建基础。

1.营造创建氛围。一是组织动员。4月召开院务会,认真研究制定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将文明创建纳入院务会议事范围,定期在文明创建每个实施阶段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在4月底前组织召开全院文明创建动员部署大会。二是广为宣传。通过“百年湘潮网”、“湖南党史”微信公众号、“湖南党史陈列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设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栏,刊发“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在院机关楼道、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通过橱窗、海报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当前已全面设置到位。三是办好“文明讲坛”。创新开展4期“文明讲坛”等具有党史特色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到我院新修订的《党史类作品审查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中,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广大干部职工日常生活。

2.夯实基础工作。一是认真规划。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党史工作要点(将创建省文明单位正式纳入2020年度全院党史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及各部室(馆)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文明创建规划和年度方案计划,压实文明创建责任。二是加强保障。在建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和文明创建办的基础上,在经费预算中列支文明创建工作专项10万元,加大对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办公设施等建设力度,强化对文明创建上的人、财、物等方面工作保障。三是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年度文明部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群众性文明创建评选活动,选树文明典型,发挥引领作用,增强全院干部职工文明、优质、高效服务意识。四是提质党史馆主题陈列。强力推进湖南党史馆开展提质改造工作,优化基本陈列内容、升级展陈方式、配套基础设施,使布展主题更加鲜明、脉络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特色更加凸显、功能更加完善,为社会提供更加精美的精神食粮。五是优化窗口服务队伍。强化湖南党史馆接待、讲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在已有的5名明星讲解员和金牌讲解员的基础上,继续壮大提升讲解志愿者队伍。六是利用窗口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在湖南党史馆利用各类节假日每年开展10个以上的系列主题纪念活动(前年来,先后开展“从党的一大到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专题、纪念抗美援朝战争70周年等20多个纪念活动),不断推进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关心下一代党史国史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打造优质的党史服务品牌。

(二)强化政治站位,提升理论武装。

1.增强政治首位意识。一是培养坚定的政治性。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关于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自2019年6月以来,在全院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及争创和评选文明单位、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等为载体抓手,制定了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的方案,深入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我院真正成为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锤炼党性。全面部署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2019年底后,按新的“五化”建设要求,组织党支部的党务培训和支部“五化”建设培训(2019年已开展3次,2020年8月前已开展2次),扎实推进支部“五化”建设,提升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三是强化主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既努力抓好党史主责主业,又要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带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以及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进行一对一全程指导,让各部室(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在支部、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四是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机构改革后新职能新特色为契机,各部室(馆)支部书记带头讲文明、树正气、立新风,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的工作机制,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内容,同时将党建工作也纳入文明创建内容,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推动全院党员干部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提升反击历史虚无主义能力。在2019年之前每年召开1-2次的基础上,2020年后每年召开3-5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院务会,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新时代党史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范围,积极稳妥做好党史领域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自2020年始,院务会成员及各部室(馆)负责同志每年至少撰写1篇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的理论文章。认真落实好2020年初相继制定出台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史类作品审查工作规定》《湖南省党史教育基地创建暂行办法》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真正规范管理全省革命遗址、纪念陈展内容和解说词审查把关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有效抵制和批驳历史虚无主义。六是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健全网络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百年湘潮网”“文明党史人”微信群及“湖南党史”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严格落实2020年初印发的《省委党史研究院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省委党史研究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院宣教部每月适时在“文明党史人”微信群及“湖南党史”微信公众号发布网络安全纪律,并结合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纪,有效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用网治网水平。

2.全面提升理论武装。一是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重点学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和党史工作重要论述及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院务会发扬好作风、好作法,以上率下,结合学习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各院务会成员在《湖南日报》《新湘评论》《湘潮》等报刊每年至少刊发1篇以上。二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领学促学作用。全年不少于10个专题;聚焦学习重点,不断创新学习方式,室内室外相结合;讲求学习成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抓好主题党课辅导。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院长在七一前后结合党史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在全院带头讲授党课,党支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的支部书记讲党课及各院务会成员在所在支部讲党课。四是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初心和使命的要求体现在思想和行动上,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活动,熟读2019年结合主题教育编纂的《党史应知应会》,教育党员干部争做优秀党史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是开展“四史七进”宣讲活动。巩固提升全省党史学习宣讲团水平,将150人队伍进一步优化,每年打造3-5部党史精品课,开展“四史七进”宣讲活动(进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军营、网络);党史馆继续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文献展的接待讲解工作,加强和规范全省党史教育基地创建,推动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持续发挥功能作用,面向社会开展党史学习宣传。六是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开展“大学习走在前”——我为你荐书行动,组织6次“悦读悦青春”读书分享会;组织用好“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如法网”等平台载体,营造浓厚的读书学习氛围。七是扎实抓好青年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成立青年学习小组,结合五四、七一等重要节日,利用“职工之家”及党史论坛等形式,组织开展“四史”教育、党内法规及宪法等主题学习阅读活动,院务会成员及党史专家搞好传帮带,助使青年干部争当加强理论武装的排头兵、争创深入贯彻践行的先锋队。

(三)打造精神家园,培育文明新风。

1.倾情建造精神家园。一是开展向英模典型学习活动。将我院打造的近10年的学习平台“党史人开讲”不断创新、提升,让“初心讲坛”的主讲者逐渐扩大到普通青年干部,为青年干部提供更多展示自己的平台和机会。组织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除学习著名的革命先贤和党史人物,还要学习新时代涌现出来的杰出先锋,特别是要学习疫情防控中的最美“逆行者”张辉、宋英杰等;积极参与“决胜决战2020·分享身边的感动”——典型选树行动,从2020年度开始恢复“服务标兵”“学术标兵”评选,深度挖掘工作生活中身边好人好事,引领社会道德风尚。二是认真抓好思想道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组织开展两个《纲要》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百年湘潮网”设置道德讲堂栏目等,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思想道德建设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行为准则,引导干部职工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三是抓好道德诚信建设。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来我院修订完善的《省委党史研究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办法》《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改进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实施办法》等制度,积极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自觉把诚信要求融入文明创建,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以诚信纳税为契机,组织开展诚信实践活动,推动干部职工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进一步加强我院文化建设。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和优势,每年适时组织参加和开展各类体育竞赛不少于3次,积极组织志愿者活动、军事日活动、重走长征路、红色旧址调研、户外拓展等活动;细心呵护“职工之家”,完善机关阅览室建设,满足全休党员干部阅读需求,有效打造全院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齐抓共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巾帼演讲、青年征文、党史知识竞赛及“优良家风”“潇湘家书”等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深化“党史言党、党史为党、党史护党”观念,敢于斗争、敢于负责,彻底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

2.精心培育文明新风。一是大力扶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成立院学雷锋志愿队,将当前注册志愿者人数稳定在总数的90%以上,组织开展“微光大义·致敬白衣天使”等益爱同行活动,精心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疫情防控、抗疫捐款、爱心捐助、无偿献血、赠送书籍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将我院全力参与新冠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融入工作,在2020年9月前推出《湖南疫情防控实录》一书的基础上,继续跟进研究湖南抗疫历程。二是普及文明礼仪规范。持续组织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垃圾分类”等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疫情后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的作法一以贯之,落实文明上网规定等,引导干部职工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三是开展树文明新风活动。持续开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的纠“四风”整治行动,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省直纪检监察工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开展移风易俗,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持之以恒抓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

(四)加强廉政建设,推进综合治理。

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广泛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落实例行谈话提醒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修订《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改进作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省委党史研究院干部正风肃纪“十不准”规定》《省委党史研究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尚廉洁的政治生态和政治氛围。三是加大机关纪委监督作用。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成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及“约法三章”,加大机关纪委监督作用,保持每月2次考勤检查;精简会议、文件,优化检查考评,改进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耍花枪、玩虚功、放空炮现象。

2.完善机关内部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根据院机构改革后新职能新特点,严格执行2019年底以来修订完善的50项规章制度,院务会以上率下,带头严格遵守,全力推进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业务工作标准化与程序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与科学化,为党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抓好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完善以干部职工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公示“三重一大”等事项,切实执行《省委党史研究院院务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新时代要求,继续健全我院劳动争议预防、调处机制,确保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三是规范财务及国资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机关财务、工资福利、资产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事务管理,严格遵守新修订的《省委党史研究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委党史研究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四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新修订的《院务会成员守则(试行)》《院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规章制度;严格遵照新制订的《省委党史研究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工作活力。紧跟机构改革后新形势新任务,注重党史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继续从高校、科研院所及各市州党史部门引进党史专业人才,做好干部调配任用工作,着力解决人才青黄不接问题,为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干部人才保障。

3.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一是开展《宪法》等法治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组织开展普法学法考试,完成相应学分,持续巩固每年100%的参考率、合格率;通过学法考法使得干部职工自觉尊法守法,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现象。二是进一步落实创建平安单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我院新修订的《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创建平安单位责任制,建立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积极推进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机关安全稳定,继续保持“省直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称号。三是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配备齐全消防、防盗设施,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重要节点的安全管控和值班备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按惯例每月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年组织和参与1-2次消防演练,确保全院安全稳定。

(五)追求美好生活,构筑生态文明。

1.美化单位环境。一是开展文明卫生运动。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切实执行《省委党史研究院环境卫生制度》,按部室划分卫生责任区,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大扫除和保洁活动,保持办公场所整洁,走廊楼道无杂物,办公场所无“脏乱差”现象。做到办公室每天打扫,全天保洁。二是积极搞好净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以“文明潇湘 爱卫同行”为主题,部署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院机关积极参与省委大院的净化、美化、亮化工程建设,党史馆积极做好外植绿化、路面硬化、馆区亮化、布局美化的“四化工程”建设,合力打造健康卫生环境。三是创造优美工作环境。在机关走道设置遵德守礼提示牌,营造遵德守礼的良好氛围,共建优美环境;统一规范院机关及党史馆办公室设置和物品摆放,加强环境卫生检查评比,确保办公和生活环境优美、整洁舒适,无“脏乱差”现象。

2.倡导健康生活。一是积极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氛围,加大对低碳生活理念的普及宣传,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爱绿护绿、垃圾分类等活动,践行“135”低碳出行方式,自觉参与全省“能源紧缺日”活动,倡导“节约用电用水”,推进无纸化办公,公共场合落实禁烟规定。二是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搞好办公场所消毒,持续关注定王台浏正街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在今年9月前推出全省抗疫专著《湖南疫情防控实录》;组织开展健康理念、应急救护、疾病防治等知识培训,推广出门佩戴口罩,引导干部职工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三是巩固“省直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成果。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改善文体活动设施,将今年初建立的羽毛球、摄影、瑜伽等文体活动兴趣小组做强做精,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健身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

(六)提高业务本领,全力资政为民。

1.推进党史业务发展。一是服务中心出成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2019年来出版的《湖南扶贫四十年》《湖南改革开放史》《湖南党委工作纪事·2019年卷》《中国共产党湖南历史》(二、三卷)等党史专著,向中组部教育培训中心、全省各级党组中心组、干部培训及党校推介。跟进中共湖南历史发展轨迹,吸收党史研究最新成果,续编修订《中国共产党湖南简史(1920-2020)》《中国共产党湖南历史大事记(1920-2020)》,并继续做好相关党史作品续编修订。继续配合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专题书稿任务。协助省纪委、省委宣传部把合作编撰的《初心·使命——湖南共产党人的故事》《湖湘英烈丛书》等书向社会推介;在年底前完成与省发改委合作的扶贫专著《异地搬迁》。二是聚焦主业创辉煌。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由家毫书记担任编纂顾问的建党100周年献礼工程《湖湘红色基因文库》编纂出版工作,现已完成92本书目编写任务,力争2021年6月前全面完成102种编撰编修任务。三是围绕“四史”学习搞服务。着眼全省党员干部和青少年学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将今年初组织编写的《党史应知应会》学习资料,全面普及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与《新湘评论》合作开辟建党100周年纪念专栏“红色记忆—筑梦路上的湖南共产党人”,在2021年5月前组织完成撰写100篇党史人物故事。四是突出重点课题搞征编。在今年12月前力争完成《毛泽东领导的湖南建党》《李大钊与建党早期的湖南人》《坚守初心和使命的湖南共产党人》《湖南地下党的斗争》《湖南人战斗在上海》《毛泽东和他的亲友》《毛泽东和湘籍开国将帅》《红色印章》等书稿征编任务。指导全省党史部门配合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组织全省48个县级党史部门和党史联络组推进“红军长征在湖南”专题研究,协助长征沿线革命老区深度挖掘史料,指导长征文化公园方案设计。五是联合有关部门办好学术研讨会。持续关注去年来成功举办的“缪伯英生平思想学术研讨会”“任弼时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水口山工人运动历史研讨会”“黄爱生平思想学术研讨会”“红一方面军成立90周年纪念暨第六届湘鄂赣苏区历史研讨会”的社会影响,为当地红色旅游及党史陈列提供指导和审读服务;继续办好“红二方面军与长征精神”及李富春、蔡畅、夏明翰、何长工诞辰120周年和李达诞辰130周年等湘籍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学术研讨活动。六是创新做大党史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与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媒体合作,将与湖南卫视合作摄制的“八一永恒”专题节目向全省基层支部、党校及红色展馆推介;2019年来组织党史专家外出宣讲党史国史军史达100余场次,结合建党100年、人物纪念、疫情防控等专题,不断加大宣讲力度;将2019年胡振荣院长亲自策划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文献专题展及时总结、充实调整,当前已有10多万名党员干部参观了该展览,争取持续扩大效应,打造成全省主题教育的闪亮品牌;为省党史馆开发的“信仰的力量”红色故事会提供更多特色元素,除了每年深入全省100余家单位开展巡回式宣讲,还争取走向更多兄弟省市,让红色故事会成为讲好湖南故事的真正金字招牌;巩固党史馆自开馆以来接待海内外观众近1000万人次(中央及省部级领导300多位)的好势头,认真贯彻省委书记杜家毫在党史馆调研时关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基因”的讲话精神。

2.改进作风凸显担当。一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高质量地办好每年一期的党史干部培训班,自2020年起,力求创新培训形式,丰富教学内容,院务会专题研究培训方案;积极参加省委党校、省直党校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服务能力。促进文明优质服务,在院机关走道悬挂“文明公约”,提升党史馆全省文明窗口单位便民为民服务水平,优化便民利民举措,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二是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巩固扶贫点麻阳县地亭溪村脱贫成效,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工作作风。继续保持第一轮扶贫点麻阳县营盘村获得湖南省100名“脱贫攻坚示范村”荣誉称号、第二轮扶贫点地亭溪村如期完成“脱贫出列”的好势头,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持续加大院馆干部职工对口帮扶力度,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巩固发展产业,助推乡村振兴,力争地亭溪村年底全部脱贫,圆满完成脱贫任务。三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应对和化解关于党史方面的争论及印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良好的党史人形象和作风,积极参与驻地长沙市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抓严抓实支部联基层、党员进社区等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奉献社会理念,院务会成员率先垂范,认真贯彻《省委党史研究院院务会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年定期赴基层党史部门督查调研,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帮助基层党史部门解决党史征研中的实际困难。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底前)。

召开全院创建工作的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我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邀请省文明办、省直工委文明办等上级部门领导专家来院指导创建工作。明确各级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创建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2020年5月-2020年6月)。

根据省文明单位考核要求,在省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委的指导下,聚全院之智、集全院之力,硬件、软件一起抓,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对照《湖南省文明单位评分细则》,把各项工作指标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按照职责分工,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活动,缺什么补什么,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自查完善(2020年7月)。

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提高,确保达到考评标准。首先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分头收集汇总各方面的审核材料,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再由院创建领导小组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照细则查漏补缺。适时邀请省文明办、省直工委文明办等上级部门领导专家来院检查指导。

(四)启动申报(2020年8月)。

对照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指导性操作细则,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制定省级文明创建申报方案及任务分工,完成“湘直文明”平台资料上传工作,并收集资料做好创建工作。

(五)迎接检查(2020年9月)。

搞好工作协调,做好迎接考核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集中汇总迎检材料,正式请求上级部门对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周密配合考评组开展验收工作,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六)总结表彰,巩固提升。(长期)

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文明创建纳入绩效等考核内容,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文明创建工作在院务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建立院务会集体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室(馆)分工负责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着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群众组织有力配合、各部室(馆)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关乎全院工作大局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要从思想、组织、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创建工作强有力的支持,责任要明确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请示报告和工作协调,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发生,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部室(馆)要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层层动员部署工作,大力营造人人皆知、全员参与、自觉实践的良好局面,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周密组织,规范管理。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内容多、标准高、要求严。各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按照“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要求,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继续巩固拓展现有文明创建成果,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动态管理,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综合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每季度进行一次文明创建工作检查督导,既要督促工作进度,又要检查创建成效,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三)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认真落实日常工作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部室(馆)要按照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要全力支持、全程参与文明创建工作。文明创建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同时,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考核评先等指标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文明创建检查验收的,取消内设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情节较重的进行问责处理。

附: 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责任分工表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院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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