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组织全省的党史工作,承担省委党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征集、整理中共湖南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湖南省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湖南地方党史、党史大事记、组织史、党委工作年鉴,编纂出版党史书刊、老同志回忆录;规划和组织湘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及重要党史人物生平和思想的研究;开展各种形式党史宣传教育、重要党史事件、人物纪念活动;组织指导全省党史联络工作;指导市州党史部门的党史业务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省内有关单位开展党史、党史人物及毛泽东思想研究工作;指导省毛泽东思想研究会、省中共党史学会、省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工作;承办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等有关部门和省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本级
2.湖南党史陈列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格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以上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3957.4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总计3073.65万元;二级湖南党史陈列馆收入总计883.79万元),上年度收入总计4704.67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收入总计减少747.23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计3957.4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总计3073.65万元;二级湖南党史陈列馆支出总计883.79万元),上年度支出总计4704.67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支出总计减少747.23万元。
二、 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283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8.89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992.44万元,占总收入的34.96%;一般行政管理917.46万元,占总收入的32.32%;事业运行687.59万元,占总收入的24.22%;其他共产党事务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6%;培训27万元,占总收入的0.9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4万元,占总收入的2.34%;行政单位医疗36万元,占总收入的1.27%;住房公积金67万元,占总收入的2.36%;购房补贴15万元,占总收入的0.52%。
三、 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66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89万元,占总体支出的54.83%;项目支出1655.51万元,占总体支出的45.17%。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1061.44万元,占总支出的28.96%;一般行政管理1674.86万元,占总支出的45.69%;事业运行686.87万元,占总支出的18.74%;其他共产党事务29.99万元,占总支出的0.82%;培训 27万元,占总支出的0.74%;其他社会科学1万元,占总支出的0.0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4万元,占总支出的1.81%;行政单位医疗36万元,占总支出的0.98%;住房公积金67万元,占总支出的1.83%;购房补贴14.84万元,占总支出的0.40%。
四、 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57.4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总计3073.65万元;二级湖南党史陈列馆收入总计883.79万元),上年度收入总计4704.17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收入总计减少746.73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计3957.4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总计3073.65万元;二级湖南党史陈列馆支出总计883.79万元),上年度支出总计4704.17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支出总计减少746.73万元。
五、 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65.40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74.68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增加90.72万元。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6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89万元,占总支出的54.83%;项目支出1655.51万元,占总体支出的45.17%。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1061.44万元,占总支出的28.96%;一般行政管理1674.86万元,占总支出的45.69%;事业运行686.87万元,占总支出的18.74%;其他共产党事务29.99万元,占总支出的0.82%;培训 27万元,占总支出的0.74%;其他社会科学1万元,占总支出的0.0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6.4万元,占总支出的1.81%;行政单位医疗36万元,占总支出的0.98%;住房公积金67万元,占总支出的1.83%;购房补贴14.84万元,占总支出的0.40%。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65.40万元,年初预算合计1913.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合计增加1752.02万元(其中包含年初结转结余1118.55万元,实际增加63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津补贴提标、基本工资提标、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追加的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09.89万元,年初预算1578.38万元,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431.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77.16万元,实际增加354.3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津补贴提标、基本工资提标、奖金;项目支出1655.51万元,年初预算335万元。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20.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041.39万元,实际增加279.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专项经费等。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1061.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1674.86万元、事业运行686.87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9.99万元) 3453.16万元,年初预算数1743.38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709.7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津补贴提标、基本工资提标、奖金、增加车补, 今年临时增加了出国协助布展的任务,二级湖南党史陈列馆新增了维修费用以及增加了临时展览工程;教育培训支出27万元,年初预算数27万元,无增减;其他社会科学支出1万元,此经费为上年结余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1.4万元,原因是离退休干部津补贴提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老干患重病,只能长期住院治疗;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67万元,购房补贴14.84万元)81.8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2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16万元,属正常波动范围。
六、 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009.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2.37万元,占基本支出合计的69.7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07.52万元,占基本支出合计的30.2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98.5万元,年中追加21万元,合计119.5万元,决算数合计101.5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5万元,因临时接到出国协助布展任务,财政追加21万元,合计26万元,决算数20.63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5.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7.5万元,决算数54.65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7.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6万元,决算数26.22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9.78万元。以上变动的原因是:公车改革,支付了司机解聘赔偿等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不够,经财政审核批准,在本单位“三公”经费当中进行了内部调剂,将公务接待费10万调剂到公车运行维护费,故出现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7.15万元的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合计比上年度增加5.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8.73万元,原因是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10.64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支付了司机解聘赔偿等费用;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13.56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63万元,因公出国2批次,共计5人。第1批次1人,参加“英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历史的研究和宣传”的培训学习;第2批次4人,协助指导“中国旅法勤工俭学纪念馆”陈列布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65万元,其中实物保障用车1辆、一般应急公务用车1 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工作用车1辆,二级机构湖南党史陈列馆用车1辆(另5台车辆统一由湖南省直单位公务车辆编制配置办公室办理处置手续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6.22万元,共计接待了中央党研室、中央文献室、兄弟省市有关单位及本省各地县市等相关单位167批次,1300多人;二级湖南党史陈列馆共计接待了参观单位300批次,3200多人。
八、 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故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九、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室本级2016 年度机关运行预算经费为162.29万元,实际支出186.7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公车改革解聘司机的赔偿经费等。二级机构湖南党史陈列馆2016 年度机关运行预算经费为421.52万元,实际支出420.7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室本级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5 万元(今年追加了中法布展委托业务费300万元左右)。二级机构湖南党史陈列馆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9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9 万元(物业服务95.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实物保障用车1辆、一般应急公务用车1 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工作用车1辆,二级机构湖南党史陈列馆用车1辆(另5台车辆统一由湖南省直单位公务车辆编制配置办公室办理处置手续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的说明。
1、资金管理情况
我室制定了预算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了财务活动和各种收支。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执行“五不报”制度,即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验收人签字不报账,用途不清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计划、预算、开支、管理、报销均厉行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使用规范与安全。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预算,对项目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成。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室务会议讨论决定。
2、“三公”经费的管理情况
我室的“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等有关规定。如公务用车方面,严格按照我室《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驾驶员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修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管理工作。派车时,能合用的合用,控制单独派车和长途车,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接待方面,始终本着简单、朴实、节约的原则来安排,尽可能安排在小饭店和减少陪同人员,不点高档菜肴不上酒水,减少开支,节约经费;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方面,本室历年来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不多。总之,我室的“三公”经费实行统一管理,计划使用、严格预算、节约开支、“一支笔”审批,每半年向全室公示“三公”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3、专项管理情况
对项目资金制定了相应支付和审批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专项资金整体预算和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设定符合目标特点和格式要求,设定依据充分,评审严格合理,资料真实有效,项目申报材料齐全,并在规定的时间规范申报。项目经费的安排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指标能及时下达,按规定细化、量化,按工作进度拨付,据实结算。逐步建立绩效跟踪监控管理机制,将所有项目的资金纳入绩效监控范围,让项目和资金得到有效跟踪和监控。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能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和提高执行进度。
一年来,通过全室上下的共同努力,完成《中国共产党湖南历史》第三卷的编辑出版;完成《湖南党委工作纪事(2016年卷)》的编辑出版;完成“以史铸魂丛书”之五《红色湘女之情》、之六《以史铸魂热点聚焦·2016》的编辑出版;编辑出版了《风骨与担当》;编辑出版了《湖南改革开放实录2016卷》;编辑出版了《新世纪新征程——湖南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回眸》;编辑出版了《信仰的力量》;编辑出版了《回忆录》第22辑《湖南三线建设专辑》;编辑出版了《省委工作大事记·2016》;编辑出版了《红军长征在湖南画卷》;编辑出版了《红军长征与湖南》;编辑出版了《以史铸魂初论》;编辑出版了《求索之路》;编辑出版了《家规•家训•家风——湖南故事》;编辑出版了《做文明党史人》。以上所有出版的专著均达到公开出版物的要求,各项绩效指标顺利完成。
同时,我们充分发挥以史铸魂、以史补“钙”、以史惠民作用,充分利用党史业务培训、党史作品发行、党史人物纪念活动、红色遗址遗迹保护利用、办好《湘潮》杂志,助推“以史铸魂”平台建设以及“百年湘潮网”这一学习湖南党史的便捷、高效信息平台,系统、准确地介绍和宣传湖南党史,讲好湖南故事,传播党史正能量,扩大党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营造党史学习宣传浓厚氛围,构建大党史工作格局,使党史工作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湖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