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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重要会议16-20)

2021-10-11 15:31:44  来源:院第一研究部 

16、党的七届三中全会

1950年6月6日至9日,党的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毛泽东向全会作题为《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和《不要四面出击》的讲话。全会确定要做好土改、稳定物价、调整工商业、外交、统一战线、肃清反革命、军队整编、整党等8项工作。这次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中央全会,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的工作规定了明确的行动纲领。

17、1953年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

1953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讨论并肯定了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关于利用、限制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在会上首次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内容,后来正式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的七届四中全会确认了这条总路线。

18、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毛泽东致开幕词《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根据毛泽东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的确立。

19、中共湖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6月26日至7月6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长沙召开。会议提出全省总任务是继续积极和稳步地完成各项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发展以农业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支援国家工业化。这是党执政后全省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对于夺取全省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胜利,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0、党的八大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中央作政治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会正确分析国内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明确了把我国尽快地从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主要任务,坚持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建设方针,着重提出了执政党的建设问题,强调要扩大人民民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确认“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繁荣科学和文化艺术工作的指导方针,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阐明了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方针。党的八大是党在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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